我喜欢摇滚

去参加了我们学校叉社的燃情音乐节,果真是把激情燃烧到了极点,大汗淋漓甩头甩到站不稳,比跑万米用的体力还多。回寝室的路上,路灯逐个熄灭,在寝室门口等了好久才进了大门。但真的值。我真的深深爱上摇滚了。

我不懂什么摇滚精神,只是喜欢摇滚。

其实喜欢上摇滚,还是在前不久的草莓音乐节上。曼玉姐姐走音暖场后,保安开始限流,等了好久,好不容易才听到了H.I.M。最后也只演了二十几分钟就散场了。从刚开始对音乐的无感,到最后被吉他的持续高音所折服,全在这短短二十几分钟内。

我以前是不喜欢摇滚的,我喜欢宁静的东西,表面上宁静。我喜欢听安静的音乐,看安静的文字,处安静的氛围。我不喜欢小孩子吵吵闹闹,很闹心。我很不理解那些热爱摇滚至死的人,还嘲笑《Skins》中Rich听摇滚听到耳聋。

但是如今,我却喜欢上了摇滚。

QQ音乐里多出了很多重金属摇滚,我很喜欢The Cradle of Firth。我去听了Wolf Down的演唱会,拼命地甩头。精疲力尽,却很畅快。

我想,我是从摇滚中感受到了宁静。

当我听到强烈的、有节奏感的鼓声,电吉他、贝斯的声音时,我感觉我的心放空了。或许是因为,当听觉受到猛烈冲击,身体在物理上收到过多讯息时,内心的杂质便会被挤出来。身体已经接受了那么多重负荷的东西,原本的那些零零散散、细枝末节的东西便没有了。且声音越响,演奏越激烈,我越会开心地笑。

所以,虽然听着“噪音”,内心却是一宁静之地。

今天下午最后一节古文课下课的时候,碰到了学长,他今天并没有去上课,或许是为了准备演出。他有他的乐队,但最近他们乐队非议颇多,遭到很多人的谩骂。他决定退出乐队,乐队自此解散了。

我是不愿他们乐队解散的。这是一个很好的乐队,学校的人水平不够,调音总是调不好,一会儿主场的声音听不见,一会儿三个贝斯一个都听不见,这些都影响了他们的演出。况且,学姐、学长都是很好的人。学姐曾说,她现在有乐队,有男朋友,真是很幸福。现在,乐队没有了。她的一部分幸福要失去了。依私心,我还是不希望乐队解散的。但我毕竟不是他们,我没有经历过他们所经历过的事,只是靠他们发的微信朋友圈才知道的,我不了解他们的感受,不知晓他们的矛盾。我只是个外人。我们都是外人。我们必须尊重他们的选择。

他们是今天第一个表演的。乐队里有人自嘲说是暖场的。他们说,今天他们是最后一次站在舞台上表演了。

暴走蜗牛在很后面上了场,主场在唱《法国人与房东太太》前说,我希望今天刚开始的乐队不要放弃,在音乐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。

全场沸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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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滚给予我的,或许不止是宁静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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